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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(人社部发〔2025〕3 号)

发布时间:2025-01-21 16:16:11来源: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5〕3 号)主要内容如下:

总体目标

 

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,激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,促进职工增技、技能增收、企业增效。

重点任务

 

  1. 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:由企业出岗位、标准、师傅,学校出学生、教师、教学资源,政府出政策、服务、管理,打造产业、教学、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,推动企业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,健全标准体系,完善政策。

  2. 支持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: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,依托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,支持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,建设工匠学院,实施 “一带一路” 技能筑梦行动。

  3. 加大企业技能人才供给:突出就业和市场化导向,摸清企业用工需要,搭建供需对接平台,推行 “岗位需求 + 技能培训 + 就业推荐” 培训模式,发挥技工院校等作用培养技能人才。

  4. 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:支持企业参与工学一体化等,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学徒,引导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,可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。

  5. 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:聚焦大数据等领域挖掘培育新的数字职业序列,支持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开发相关资源,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行动,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等,开展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。

  6.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:落实 “新八级工” 制度,以首席技师、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,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打破限制直接认定等级,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认定机构。

  7. 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: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参考,推动工资向关键岗位等倾斜,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等激励办法,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。

  8. 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表彰激励:各类评选和荣誉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,将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引进目录和落户范围,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相关活动。

  9. 强化技能强企资金保障: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,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,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,企业要保证 60% 以上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。

组织保障

 

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,凝聚工作合力,加强政策协同,抓好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,宣传推广典型经验,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,推动政策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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