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1-04 10:29:31来源:
厦门市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《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各区建设局及相关部门:
为进一步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,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推动我市城乡建设向更加环保、可持续的方向发展,经厦门市建设局牵头,联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务管理局、市园林和绿化局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共7个部门深入研究与讨论,现将《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工作方案”)正式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背景与意义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厦门市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、生态系统退化等挑战。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,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,我们迫切需要转变城乡建设方式,走绿色、低碳、循环的发展道路。本工作方案的出台,旨在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目标、任务与措施,为构建生态宜居、和谐美丽的厦门提供坚实保障。
二、主要目标与任务
1.绿色建筑推广:到2025年,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力争实现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%以上,同时推动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,提升建筑能效。
2.生态基础设施建设: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,同时加强城市公园、绿道等生态休闲空间建设,提升市民生活品质。
3.绿色交通体系构建:优化公共交通网络,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,减少交通碳排放,打造低碳、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。
4.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: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,推广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回用技术,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。
5.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: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,完善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,促进资源循环利用,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。
三、保障措施
1.政策支持与激励: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,对绿色建筑、绿色交通、生态修复等项目给予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。
2.科技创新与示范: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、绿色交通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与创新,建立一批绿色城乡建设示范项目,发挥引领作用。
3.公众参与与教育:加强绿色城乡建设理念的宣传与教育,提高公众环保意识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城乡建设活动。
四、实施要求
请各有关单位、各区建设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工作方案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协调配合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,共同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。
特此通知。
厦门市建设局(代章)
[发布日期]
注:本通知为模拟扩写示例,实际文件发布应依据最新政策要求及官方格式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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